添加人:admin 发布时间:2009/10/24 14:50:02 来源:中国动力设备网
我国的电源主要是火力发电,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寻找并大力发展新能源发电是势在必行的选择。我们一方面要提倡节约电能,但这终究不是治本之策,另一方面必须及时快速发展新能源发电,只有这样才能缓解电能紧张这一突出问题。 我认为我国发展新能源发电的生长空间很大,首先,风力发电作为一种新兴的,正在快速发电的能源类型正在被广泛的开发,每年风电增长率超过20,我们可以看到,近几年来作为能源高度依赖进口的发达工业国家德国,正在大力发展风力发电,近两年德国风力发电增长44,风力发电能力高达两万兆瓦,年发电量达三百亿度,可满足数百万个家庭的电力需求,我国拥有18000公里的海岸线,边缘海中有岛屿6000多个,风能资源包括海上风能资源极为丰富,而我国的海上风力发电还刚刚开始,可以说几乎是空白。 其次,太阳能发电能量巨大,世界上利用太阳能发电多的国家是日本,日本大阳电池的产量已达千兆瓦,而在美国,预测到2020年全国电力需求总量的15可能将由现代太阳能光电转换生产的电力来保证。德国从1998年就开始实施"10万屋顶计划",目前德国已有约0.9的家庭使用太阳能发电装置,居民白天把屋顶太阳能电能高价卖给电网,晚上平价买电使用,居民成为电能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我国家庭利用太阳能发电正处于研发阶段,相信不久的将来在这一方面有所突破。 此外,地热、海洋、生物、河流等都可能和可以作为再生能源用来发电。大力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将是我国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当前,世界各种能源的价格都在高位徘徊,我国用的电煤绝不可能大面积的依赖进口,而国内的煤和天然气等常规能源资源只会越用越少。而且,要勘探开发和使用它们还需修建昂贵的基础设施。国外一些分析家们指出,随着技术工艺的完善,用非传统方式生产电能的成本已经大大降低。这样,用可再生能源,经济上比使用电煤发电更有利可图。  德国还在2000年专门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促进法》,规定:拥有电网的电力公司必须无条件接受风能、太阳能等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电力。该法律还根据当时的技术条件、生产成本规定了各类再生能源的价格,每3到4年调整一次。目前风力发电上网价格比火力发电高约40,国家还从法律上让供电公司等经营者在生产和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获得高利润,激发人们开发可再生能源的热情。